主办单位
亚洲艺术节组委会
亚洲青年音乐家协会
支持单位
中国文化大学中国音乐学系
台湾文化艺术联合会
比赛安排
北京选拔赛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比赛时间:5月25/26日、6月2日(暂定)
比赛地点:中华世纪坛剧场、插花剧场
北京选拔赛收费标准
器乐/声乐:880元/人
三人及以上集体节目:780元/人
舞蹈专业费用
独舞:1480 /人
2-4人:1200/人
5-9人:800/人
10人以上:680/人
(费用包含:证书奖杯、高清比赛照片、评审费、场地费、资料费等)
亚洲区总决赛-深圳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中旬
比赛时间:2024年7月中旬
比赛地点:深圳
总决赛费用:另见总决赛章程
比赛时间和地点均为拟定,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参赛形式
个人单项
团体类
比赛分组
年龄分组以北京市入学年龄为基础,8月31日为基准
幼童组:(5岁及以下)2018年9月1日以后
小童组:(6-7岁)2018年8月31日-2016年9月1日
中童组:(8-9岁)2016年8月31日-2014年9月1日
大童组:(10-11岁)2014年8月31日-2012年9月1日
少年组:(12-14岁)2012年8月31日-2009年9月1日
青少年组:(15岁-18岁)
高等院校组(普通院校组/艺术院校组)
成人组(包括职业组、非职业组)
# 专业设置 #
个人单项/四手联弹
美声、流行(通俗)、民族、童声、合唱、小组唱
民族乐器
拉弦类、弹拨类、打击类、吹管类
管弦打击乐
拉弦类、弹拨类,打击类,吹管类
街舞、芭蕾舞、现代舞、古典舞、中国舞、国际标准舞、青少儿舞蹈
# 报名方式及材料 #
于大赛组委会授权单位登记报名;
报名提供资料(由选手培训单位收取电子版材料提交给组委会):
(1)真实填写报名表一份;
(2)一年内2寸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底色不限,插入报名表即可);
(3)在报名表正确填写选手身份证号;
2.视频参赛选手:北京以外的选手可以通过视频进行参赛或者当地有分赛区的必须通过分赛区进行报名;
(1)参赛视频录制时需报幕(自报姓名、专业、曲目),视频需️横屏录制。录制时保证参赛选手人脸、乐器、手指在同一画面,视频不能有任何人为剪辑。注意着装得体大方。
(2)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录制视频大小需在300MB之内。
(3)选手自行上传至组委会指定链接(链接地址公布时间将与现场赛参赛证发放时间一致,现场赛开始日前一天0点截止上传),组委会不以邮箱或微信方式接收视频。
# 奖项赛制及评分标准#
1.本次艺术节初赛奖项比例为: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 (注:因分数并列会使其他奖项有1%--5%的浮动)。
2.按照不同专业不同年龄组分别比赛和评定,比赛期间组委会仅有组织权利,不干涉评审委员会打分以及评分规则。
# 奖项赛制#
1.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2.本大赛评委会均由评委会主席一人和评委会委员多人组成,评委人数根据比赛情况而定。
3.比赛为10分制,由所有评委分数的平均值决定。
4.二等奖以上可晋级总决赛。
5.距开赛7天内公布所有比赛选手的时间、地址及比赛信息。
6.比赛要求背谱,比赛期间要着正装或演出服。
7.证书于比赛结束后以快递方式统一下发至各机构、老师或选手。
8.本届赛程结束后若选手收到的证书和奖杯有损坏或遗漏,请及时联系组委会解决,超过30天后组委会将不再受理以上事宜。
参赛选手调整比赛时间规章
# 参赛注意事项 #
1.演奏一首与参赛本人或重奏组合专业程度相符合的乐曲
2.参赛者报名时,须真实申报和填写材料,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参赛者在比赛前一周登录组委会公众号查询电子参赛证,按照参赛证编号顺序进行比赛。
4.参赛曲目时间:幼儿组4.00’,小学组(小童、中童、大童)控制在5.00’,初中以及上(少年组、青少年、大学生组、成人组)6.00’,选手可根据比赛时长自行截取曲目片段演奏。超过规定的表演时间被叫停不影响参赛成绩;
5.比赛选手一小时后未签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赛资格,比赛时间不因个人原因进行调整,请各位选手提前安排好时间,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赛的,所有费用一律不退。
6.组委会拥有对各轮比赛、颁奖音乐会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所有因比赛而产生的音像制品及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就此组委会不再向选手另付报酬,选手有义务参加关于本次比赛的演出。
7.原创剧目可申请指导类奖项的评选,申请参赛的编创者、指导者,需另行缴纳编创奖评审费500元。
8.所有大赛参赛选手需自行解决参赛所使用的音乐及舞蹈著作权、版权问题,如出现音乐舞蹈版权方面的纠纷,组委会概不负责。如因版权方面的纠纷给组委会造成损失者,参赛选手应承担赔偿责任。
9.所有大赛参赛选手报名即视为同意授权给组委会参赛剧目(曲目)的视频,图片,音乐用于网站、媒体等的宣传和传播。
10.选手如需伴奏,请在参赛证发放后三天内发送到指定邮箱2873669939@qq.com(文件名统一规格:姓名+曲目+老师姓名+专业,邮件主题与文件名保持一致,邮件内容附联系方式,文件格式为MP3、WAW、M4A、FLAC,其他格式请自行转换音频),现场带U盘备份,如选手提供的伴奏放不出来,责任选手自负,需听从组委会安排协调比赛时间后延。
11.活动时间如因不可归责于组委会的原因如台风、地震、火灾、政治等不可抗因素,致使选手、参与者不能、不适宜按正常计划继续开展活动,组委会有权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应急处理,并安排其返家或滞留,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和后果由选手、参与者或保险公司予以承担。
1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活动停止的,组委会应积极协助大赛选手及参与者、并积极组织救援,但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3.大赛选手及参与者在报名同时即被视为了解本特别提示的相关内容,并同意接受有关约束、承担有关义务和责任。
14.涉及由选手及参与者填报与签署的所有材料和文档,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对选手、参与者、组委会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届英皇&国音杯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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